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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创意设计2015年新锐奖

这是一个面向UCCN的年轻设计师而设置的奖项。每个时代的主流文化更替均伴随着技术的变革,人们看待世界的方式和方法也在不断变化,优秀的设计者和新一代的创意者们不断推进着整个世界设计观念的进步。顺应这样的发展潮流,“SZ+DAY”旨在发掘和发现独具前瞻力、创造力、驱动力、影响力的年轻设计师及优秀设计作品,甄选其中的优秀者加以表彰。同时,藉此鼓励世界各国年轻创意人才之间的交流,鼓励创意城市之间的合作,鼓励创意城市在文化发展中的经验分享,鼓励创意设计的产业化发展以及创意设计理念的推广。当下创意设计行业在经过多次的技术革新和介质转变后,已经发展成为具有精准的市场精细化运作系统,其多样的形态和技术语言更以前所未有的程度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论是技术产业层面抑或社会发展层面,创意设计都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以下简称UCCN)、深圳市设计之都推广办公室(以下简称推广办)、深圳市设计之都推广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诚邀您参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 深圳创意设计新锐奖(SZ+DAY)”。

一、主题:

2015年度主题:转型——设计的使命

 

二、报名及提交作品

深圳地区参评者须于北京时间2015年10月10日18:00前在大奖官方网站深圳赛区网页通过以下步骤完成个人登记及相关电子文件的提交(所有资料必须配有中英文两种语言):

1. 阅读并同意此次活动的条款和规定;

2. 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

3. 填写个人或团队信息表;

4. 上传一张个人或团队的照片;

5. 填写作品描述并上传电子相关材料(如图片、PPT、视频等,一件作品一套材料);

6. 接获入围通知的,尽快安排寄送实物至秘书处,并确保实物在2015年10月18日下午6点之前抵达。收件人信息如下:

新锐奖秘书处

地址:深圳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4号楼创新中心102

邮编:518052

电话:0755-6661 9308

传真:0755-6182 2607


三、评审步骤

主办方将聘请7位具有丰富评审经验的知名专业设计师担任深圳地区作品的评审工作。评审团将于10月13日进行首轮筛选。入围的设计师或团队将接获寄送实物作品的通知。

评审团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要根据合格报名者提交的作品实物、图像以及其他辅助资料,于2015年10月20日及21日评选出8名深圳地区的候选人,其中包括最多3名学生组候选人。

这8位候选人将与其他全球创意城市中评选出来的候选人,一起参加全球评审。由7名国际评委组成的终审团将于2015年11月在深圳评出所有获奖者。颁奖典礼将于2016年春天在深圳举行。

四、参评的资格和条件

参评主体为个人或团体。个人参评者至2015年12月31日时年龄应在35周岁(含)以下;团体参评者,其所有成员的年龄至2015年12月31日时也应在35周岁(含)以下。

建筑设计类的参评者,至2015年12月31日时年龄应在40周岁(含)以下。

学生组参评者应系2015年1月1日前未毕业的在校学生。

参与的个人、团体成员、或学生须是拥有深圳户籍的本地居民,或至少在深圳工作、学习、生活至少两年、拥有暂住证的设计师或学生。

专业组提交的必须是完整已实施的、或已投入市场的作品。作品完成的时间必须是在 2013 年1月1日之后及2015年10月1日之前。

学生组允许提交概念性、或尚未商业开发的作品,以及展示类作品、模型、效果图。

参评作品只能由本人提交。

已经参加过首届新锐奖评选的作品不允许再提交。

每位参评者提交的作品数量应不超过10件。单件系列作品不超过5件。

我们欢迎以下设计领域的设计师、设计团队参评:

A.视觉传达类:品牌形象设计、包装设计、出版物设计、字体设计、海报设计、插图、信息可视化等。

B.多媒体互动类:交互设计、网站UI设计、pc端及移动端UX设计、动画设计、游戏与软件设计、影视设计。

C.工业产品类:汽车设计、家居设计、产品设计等。

D.空间类:建筑设计、园林及景观设计、室内空间设计、城市与社区导视类设计。

E.服饰类:服装设计、服饰设计、面料及染织工艺设计。

F.公共服务设计及公共政策中的设计理念。

G.其他


五、日程表

报名及作品网上提交截止日      10月10日

首轮筛选                                                       10月13日

通知寄送实物                                                 10月14日

实物作品提交截止日(以抵达秘书处时间为准) 10月18日

深圳地区评审                                                 10月20日-21日

结果公示                                                       10月22日-27日

深圳地区评审结果公布                                    10月28日

全球终审                                                       11月下旬

颁奖仪式暨作品展开幕式(深圳) 2016年春天

   

六、全球评审奖项设置

专业组

至尊奖(1个)         每个30000美元

优秀奖(10个)        每个5000美元

   

学生组

新星奖(5个)          每个5000美元

七、条款及条件

请详细阅读以下关于2015年深圳创意设计新锐奖的条款及条件。凡报名参加本活动的参评者,均自动视为接受本活动的所有以下条款及条件。

1. 所有参评作品须符合世界各国的道德和伦理的普遍标准,同时符合本次活动主旨、主题以及规定。秘书处有权拒收任何不符合以上标准的作品。

2. 参评者(或团体)确认并保证其是所提交作品的唯一拥有者,并拥有作品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版权、设计权、所有其他和此设计相关的所有权以及知识产权。如违反上述权利,参评者将在第一时间被取消参评资格,其所有参评作品也会从候评作品中撤出[ 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经所有评委同意,学生组候选人可以获得豁免处理。但候选人必须首先详细说明可获得豁免的充分理由。]。主办方对于任何因违反上述权利而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诉讼、索赔、损失、破坏、成本以及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参评者特此声明并保证所提交作品是原创的和独立创作的,并没有违反、破坏、损害或侵犯任何第三者的财产、利益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权利、使用者的权利、版权、设计权、专利和所有其他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无论是否已经被注册)。参评者同意主办方对于任何因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而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诉讼、索赔、损失、破坏、成本以及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事后证明已报名或已获奖的参评者违反了第三方的权利,主办方保留取消参评者资格并撤销其有关奖项的权利。以上责任条款适用于由主办方提供的与参评者参与本奖项有关的一切事宜。

4. 主办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免费利用所提交作品进行与奖项有关的合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尺寸使用、复制、刊登或出版参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绘图、工艺图、原图、摄影照片、视频、草稿、幻灯片、雕刻品、模型、原型、印刷或数码资料)于网站、出版物、数码光碟、电脑软件发布、展览,及任何其他合适的非商业活动、场合及印刷刊物,不再另付稿酬、专利费用或其他任何费用。[ 有必要再次郑重声明:与作品有关的所有权利仅归于提交该作品的候选人。主办方对作品的使用、处理,仅用于与大奖有关的非商业性质活动,包括展览、赛事推广等等。]

5.评审团有权保留部分评审项目空缺。评审团的决定将为最终决定。本奖项不设上诉机制。

6.主办方保留以任何理由取消、推迟或提前举行部分或整个活动的权利;主办方并不需要就有关决定向参评者偿还或赔偿任何费用;除作品实物外,所有提交的资料将不予退还。

7.获奖者须同意其参评作品在当届活动结束后一年内,按主办方决定展出,并同意按主办方要求提供资料以供日后活动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告、宣传推广及展览。

8.获奖者须同意日后应邀协助主办方推广本奖项,并参与相关的推广活动。

9.所有参评者如拟使用本奖项标志作印刷用途,须事先获得主办方的批准。

10.本细则中的条款及规则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深圳地区法律法规的管辖。深圳地区法院对任何申诉和争议有排他性管辖权。

11.本细则中的条款及条件以中文和英文订立及发布,如有不同或冲突,以中文版为准。

12.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推广办及促进会。

八、评审标准

(一)面向未来,具有原创性、实验性和探索性的设计,具备前瞻力,提出未来发展创见;

(二)面向社会,具有公共性、实用性和环保性的设计,具备循环力,提出城市生活理念;

(三)面向经济,具有开拓性、促进性和革新性的设计,具备驱动力,提升产业发展效率;

(四)面向文化,具有观念性、学术性和综合性的设计,具备影响力,引发国际间的广泛关注与影响。

九、费用

网上报名、登录及提交作品无须付费。但是,参评者须承担其所有的作品运输及保险费用。

 

特别条款

个人资料保护

所有递交的个人资料将只用于深圳创意设计新锐奖的评审工作。主办方将确保参评人的个人资料不外泄或作商业用途。参评者有权要求查阅及更改所提供的个人资料。

防止贿赂条款

主办方提醒参评者,向主办单位、主承办单位的雇员、协办单位或评审团输送金钱、礼物等任何利益,以促使参评者获得优待,是一种违法行为。

十、评审材料(可选)

规格要求及相关安排[ 上传非实物材料,在“深圳地区参评者”板块的“材料提交”页提交。]

1.照片:所有照片均可通过网站提交,每件作品最多可上传不超过10张照片,每张尺寸不得大于1024*768像素, JPEG格式,精度300dpi以上。照片必须为实物或实景拍摄

2.PPT文件:可在线提交,每件作品不得超过10页PPT。

3.视频:不超过5分钟,MP4格式,必须刻录于DVD光盘并邮寄至秘书处。如包含非参评者原创的音乐则必须提供版权使用证明。

4.动画或其他应用程序:必须刻录于DVD光盘并邮寄至秘书处。

5.展板:90cm x 120cm,自行制作后邮寄到秘书处,邮资自付。

6.实物

 a.产品或工业设计类作品,必须是组装完毕功能完备状态。秘书处原则上不接受需要在现场进行复杂安装或搭建的作品,如必须进行现场组装或搭建,请参评者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前来现场自行组装或搭建,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评者自行承担。

 b.体积大于1m x 1m x 1m,或重量超过50KG的超大作品,提交前须事先征询秘书处意见。秘书处保留不接受超大型作品的权利。

注意事项

 a.评审材料中的文字语言必须为英文或中英文双语,非英文材料必须配上必要的英文注释。

 b.为保证评审公正性,所有评审材料包括实物不得出现参评者个人或机构信息。

 c.所有邮寄实物必须在右上角贴有可从官方网站下载的大奖标识。秘书处可拒收未正确贴标识的实物。

 d. 海报、展板、DVD、易腐物品、液体类物品等一律不退还作者或提名机构。

 e.候选者需为所提交作品实物购买适当的保险,例如盗险、火险、破碎险和损毁险。

 f.候选者须承担实物运抵秘书处或秘书处指定场所之前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快递、保险、关税、政府部门审批和许可证及有关文件、以及必须的或可能的其他任何费用。活动结束后参评者如索回实物,也需承担相关的所有费用。

 g.主办方将采取一切预防措施确保作品获得妥善处理。但是不为运送过程之遗失或损坏承担责任,遗失或损坏作品将无法参加评选。

 h.参评作品在秘书处或秘书处指定的场地将受到合理的看管人,但在主办方并无疏忽的情况下,主办方无须为参评作品所受的任何损坏或遗失负责。为免产生歧义,主办方与参评者在此同意,任何表面的生锈、氧化、变色、或者其他因受湿气所引致的类似情况,一律不被当作损坏,而是参评作品的固有物特质,主办方无须为此类情况负责。

 i.除获奖者外,参评者如需取回所提交作品,须于2015年12月16日至2016年2月28日期间联络大奖秘书处作相应安排,否则将由主办方全权处置。参评者须承担作品离开秘书处或指定场所后产生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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