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别称鹏城,广东省辖市,地处广东省南部,珠江三角洲东岸,与香港一水之隔,东临大亚湾和大鹏湾,西濒珠江口和伶仃洋,南隔深圳河与香港相连,北部与东莞、惠州接壤。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建立的第一个经济特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已发展为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化城市,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深圳速度”,同时享有“设计之都”、“钢琴之城”、“创客之城”等美誉。深圳市域边界设有中国最多的出入境口岸。深圳也是重要的边境口岸城市,皇岗口岸实施24小时通关。
设计之都中国—深圳第十届大型公益广告征集,10年间,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白岩松连续五年受邀担任评审团主席,著名文化人王鲁湘,著名学者、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李兴国,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尹鸿,著名导演张杨、许鞍华,著名影视人文隽等,都曾担任过大赛评委。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香港亚洲电视、澳门卫视、台湾大爱电视台等近年均选送作品加入大赛的展播工作,设计之都(中国·深圳)公益广告大赛在国内外拥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深圳,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内的“设计之都”成员城市之一,于2006年开始举办公益广告大赛。大赛坚持以“文明•进步•责任”为宗旨,秉承“创意彰显真善美、公益传播正能量”的办赛理念,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为做好2015年第十届设计之都(中国·深圳)公益广告大赛作品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启事如下:
一、大赛名称
第十届设计之都(中国·深圳)公益广告大赛
二、大赛主题
作品可围绕“培育规范道德行为、建设生态文明、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健康知识、文明礼仪、崇尚阅读”等题材进行创作,通过优秀的创意,深刻的思想,流畅的表达,传播公益理念,树立文明新风。
打开你的思维,开阔你的视野,我们倡导所有热爱创意、热心公益的人士行动起来,通过公益广告大赛这个平台,激发思想火花,助推公益事业。
特别声明:为保证大赛作品的普适性,所有应征作品应紧扣主题,不适合仅体现所在地的地域色彩。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深圳市文明办
深圳市市场监管委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承办单位: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协办单位:
深圳报业集团
合作单位:
全国公益广告创新研究基地
深圳亚洲铜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天际广告有限公司
四、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资格:所有关注公益事业、具备一定创新意识和素养的自然人或社团组织。
作品分类:平面、影视和广播三大类。
(一)平面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标题由参赛者自定,但必须符合大赛主题。
3、此次大赛平面作品均采用网上提交形式,无需打印作品。
4、作品格式:尺寸为A4,存储格式为JPEG,分辨率300dpi,RGB模式。
5、投稿作品每件文件大小不超过2M,多个文件,请压缩打包后提交。
6、每件作品需填写参赛报名表电子版随作品一并打包压缩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
7、接到入围通知的作品,按要求填写参赛承诺函电子版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
(二)影视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标题由参赛者自定,但必须符合大赛主题,
3、体裁不限,包括动漫在内的各种体裁皆可。
4、此次大赛影视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无需邮寄作品DVD、VCD等。
5、时长标准:不超过两分钟(控制在15秒,30秒,60秒,90秒最佳)。
6、器材使用要求:专业摄像机或家庭数码摄像机皆可。
7、视频格式:AVI,像素要求不少于720×576PIX,用RAR或ZIP软件压缩打包。
8、每件作品需填写参赛报名表电子版随作品一并打包压缩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
9、接到入围通知的作品,按要求填写参赛承诺函电子版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
(三)广播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标题由参赛者自定,但必须符合大赛主题。
3、此次大赛广播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无需邮寄作品。
4、时长标准:15秒、30秒、60秒、90秒。
5、作品格式:MP3或WAV格式,请随作品附广播编辑稿文案电子版(DOC或TXT格式)一并报送。
6、每件作品需填写参赛报名表电子版随作品一并打包压缩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
7、接到入围通知的作品,按要求填写参赛承诺函电子版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